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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社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与途径研究

发布时间: 2018-05-04 12:58

高怀

(中国金属学会,北京,100711)

摘要: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实质上就是知识流动与增值过程,就是原理知识、工艺知识、管理知识、实践知识、市场知识等多元化知识的耦合过程。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过程是建立在市场化的机制基础之上的、沿着创新价值链进行知识转移、耦合与知识价值增值的过程,有其特定的规律和模式。结合科技社团的宗旨使命及其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机制与功能,针对我国建立在市场化的机制基础之上的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过程的关键制约因素是创新价值链的割裂、信息的不对称性和技术的不确定性问题,分析了科技社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途径与探索性实践。

关键词:科技社团;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引言

科技社团在国家创新体系的演进和运转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独特作用。但虽然中国科技社团在数量和规模上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在功能和发挥作用方面仍有待改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强调要发挥科技社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纽带作用。以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为抓手,提升学会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和水平,利用学会服务站、技术研发基地等柔性创新载体,组织动员学会智力资源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建立学会联系企业的长效机制,开展科技信息服务,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供给端与需求端的精准对接。

因此,如何深入分析科技社团的宗旨使命及其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机制与功能,从而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及其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科技社团在国家创新体系的作用机制,探索科技社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与途径,是科技社团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一、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及其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科技成果及其转化

我国目前的统计工作将科技活动分为三大类:一是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二是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活动,三是科技服务活动。

关于科技成果的概念,从目前我国科技管理工作实践看,对科技成果这一概念的认识已经趋于一致,其内涵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科技成果是科学技术活动的产物;第二,科技成果应具有一定的价值,即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第三,科技成果必须是经过认定的。因此,我们认为满足以上 3 个基本条件,可以称作为科技成果。关于科技成果分类,目前多是从研究开发的角度对科技成果进行分类,其中按照科学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的分类方式已经普遍接受并成为科技成果统计的标准口径(贺德方,2011)。

科技成果转化的概念也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进行理解。从广义的角度看,科技成果转化包含从知识的生产到最终生产力的形成这一创新链条中各个环节的转化,如基础研究所产生的新知识、新理论的传播、共享与普及可以视作为转化,应用研究及实验发展环节所产生的新技术、新装置的应用、形成新产品并产生经济社会效益可以视作为转化,软科学的研究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用也可以视作为转化; 而从狭义的角度看,科技成果转化主要侧重于创新链的末端,即应用技术成果向能实现经济效益的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SCO) 对成果转化和应用主要侧重于创新链的末端,即应用技术成果向能实现经济效益的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即科技成果转化是: “ 为了将R&D( 研究与开发) 活动的成果( 论文、原理样机、样品等) 产品化和商品化而进行的科技活动”。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则强调“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总体来看,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具有有两层含义:一方面强调从知识的生产到最终生产力的形成这一创新链条中,各个环节的转化,如基础研究所产生的新知识新理论的传播、共享与普及,均可以视作为转化应用研究及实验发展环节所产生的新技术新装置的应用,形成新产品并产生经济社会效益可以视作为转化,软科学的研究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用也可以视作为转化;另一方面主要侧重于创新链的末端即应用技术成果向能实现经济效益的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从知识流动的角度,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实质上就是知识流动与增值过程,就是原理知识、工艺知识、管理知识、实践知识、市场知识等多元化知识的耦合过程。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由科技供给系统、科技转化系统、科技需求系统和科技环境系统等构成的组合集合体,与之相适应的还包括诸如市场机制、收益分配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等等配套设施,从而将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从科研单位转移到生产部门,使新产品增加,性能提高,工艺改进,效益提高,进而通过市场实现科技成果作为特殊商品的价值。在实施这些价值转变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不确定的问题和障碍。

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过程实质上是技术的创新与扩散过程, 是研究与规模化生产的接替过程, 是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过程, 是一种带有科技性质的经济行为, 有其特定的性质和模式。

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具有准公共品的性质,是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举措。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既要求科研机构和企业通过深化改革建立起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的微观机制,又需要政府通过转变职能建立起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的宏观机制。因此,2013年全国人大组织了对已经实施1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修订,强调科技成果转化应当尊重市场规律,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导向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政府应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财政、税收、产业、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增强和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环境。

(二)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通过多种途径转化科技成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总体上与国外尚有不小的差距。虽然国家从政策上加大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顶层设计,但在传统体制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科技成果的评价机制、投入机制、激励机制和中介服务机制等等尚不健全,限制了科技创新方面的发挥,阻碍了科技成果转化,造成科技成果转化率、转化效益和对社会及经济发展贡献度偏低。

(1)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严重不对称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社会活动过程,具有及其复杂的特性,决定了在转化过程中信息的不确定性和非对称性,如技术的成熟性、先进性、市场适应性和用户使用等方面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都将会严重影响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科技成果是否为市场需求,新产品是否为用户所需,这些信息很难做到精确;科技成果是否成熟,从立项、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商品开发到产业化发展,是一个持续连续的过程,标准难以统一。信息平台的缺失导致供需方信息的不对称,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机制就无法建立,当然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组织发展也就缓慢,转化的链条就缺失,凡此种种的信息不确定不对称现象,设计到各个方面,只有各方协同,共同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2)科技成果有效供应不强,中间环节薄弱

在我国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面向经济建设市场的研发能力不强,切合市场需求的成果不多,大部分科研机构游离于市场和企业之外,致使相当多的科研选题与生产实际和市场需求联系不够紧密,仍习惯于发表论文出专著、实验室成功、原理样机或样品及研究报告等,这些不能实际应用的单元技术或实验室技术,被鉴定为“首创”、“领先”、“一流”等等之后便束之高阁,这种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的不是成果的成果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加之受急功近利、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社会浮躁的影响,导致可供转化的科技成果不强。此外,我国长期以来重研发,轻开发,多数科研机构没有中试基地,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中间环节投入一直偏低,布局不尽合理,难以发挥在科技成果与现实生产之间衔接的作用。

(3)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科技成果吸收能力不足

当前企业对科技成果的有效需求疲软,科技成果吸收能力薄弱,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没有真正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依据市场需求的科研投入不够,许多跨国公司的科技开发费用已经占销售额的5~10 %,很多高新技术企业更是高达25 %以上,但我国除少数企业外,大多数企业用于科技开发的费用不到销售额的1 %,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科技机构,规模企业开展科技活动的不足20 %,开展研发活动的则更低,许多项目仍然主要来源于国家或相关部门的科技计划,而不是企业的自身需求,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更是不敏感,广大中小企业更是如此,不愿为成果的转化承担过程风险,仍然按照惯性思维,走拿来主义路线。以钢铁工业为例,尽管我国钢铁工业产量占全球的比重超过50 %,钢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得到确立,钢铁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建立了开放式的创新模式,形成了以集成创新为特色的自主创新能力,但这种集成创新在大多数企业体现为在新产品开发中以模仿创新为主,基础研究相对滞后,国内钢铁企业相对缺乏应有的原创成果做支撑,而且大多数钢铁企业在技术创新体制、机制的建设中,缺乏沿产业创新价值链进行深入布局的的战略考虑,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以支撑构筑企业差异化竞争优势,导致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产品国际竞争力有待提高(高怀,2014)。

(4)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科技成果的转化是科技活动,更是经济活动,涉及到研究开发、生产、供应、销售等方面的综合,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尤其是产学研的结合、其他企业等资源的协作配套等,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的协同合作体系没有有效地建设起来并发挥作用,产学研合作不够深入、广泛。尽管我国技术市场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但技术市场还不适应成果转化的需要,尚不能像商品市场那样有比较完善的服务体系,如供需发布、定价、评估等等。事实证明,社会服务体系越发达越完善,越有利于成果转化。但我国的科技技术服务中介还不够完善,有些中介服务组织的运行和管理不够规范,为企业技术创新、技术信息和技术贸易的服务体系较为混乱。虽近几年来各类科技转化机构如生产力中心、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产业基地等如雨后春笋,但良莠不齐,有的甚至以追求利益为目的,失去了科技服务的根本,未能真正适应技术转移需要,形成有效的创新产业化链条和服务体系。

(5)科技社团在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挖掘

科技社团作为一种科学共同体组织形态,机关其本身具有促进科学技术知识生产、扩散传播和应用的公益价值使命,有着特有的、开放的、广泛联系的、基于专业知识的社会网络组织体系的社会资本优势及专业科技人才组成的知识共同体所具有的知识优势,但由于科技社团对自身功能地位认识不清,服务创新意识不强,自身能力建设薄弱,忽视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缺乏有效整合科技资源的途径和渠道等因素,造成科技社团在国家创新体系中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与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

二、科技社团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与途径

(一)科技社团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切入点

从前面的分析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建立在市场化的机制基础之上的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过程的关键制约因素是创新价值链的割裂、信息的不对称性和技术的不确定性。

第一,创新价值链的割裂。在现代技术进步诸因素中,知识的生产、扩散传播和应用的机制是核心因素。现代知识扩展不同于近代以前那种依靠简单的经验积累所获得的知识扩展,它是一种科学知识和技术知识的有机结合。这种以科学发现为源头的技术创新意味着技术创新上升为科技创新,体现科学发现(知识)与技术创新的结合,科学发现——技术创新——生产就成为相互融合的过程(洪银兴,2014)。而且,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高度多样化、分散化及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导致技术创新的复杂程度不断上升,创新已不再是简单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应用这种单一模式,而是由非线性的、多样化参与、多学科领域交叉融合,并以价值的创造和实现为目的的系统过程,知识的生产、转移和再生产不再是简单地由大学或科研机构到企业,再到市场的线性过程,而是多学科、分散式和交互式的活动过程,而是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过程。

在我国技术创新体系中,虽然确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但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正如《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年6号)指出的那样: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原创性科技成果较少,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一些科技资源配置过度行政化,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等问题突出,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效率不高;科技评价导向不够合理,科研诚信和创新文化建设薄弱,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影响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正如OECD中国创新政策的评估报告(OECD Reviews of  Innovation Policy :CHINA,Synthesis Report,2007)对中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分析评估指出的那样:中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存在着相对薄弱的基础研究部门与广泛的技术开发活动之间缺乏有效的联系,而且缺乏系统的联系,形成一些孤岛,缺乏应有的协同性。创新链的“断裂带(点)”主要产生在:由技术成果到将成果转化为商品的阶段及由市场的初步接受到广泛接受的阶段。断裂产生的原因来自观念、行为主体的转换、资源(资金)、市场竞争、政策等方面。(吴贵生,2014,1)。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多种,但关键在于科技体制改革以来,由于科技政策存在着激励不相容的问题,研发与创新主体“行为错位”,导致创新价值链上缺乏合理的分工与有机的衔接与协调,基础研究--知识生产--产业重大关键技术创新的衔接不畅,也缺乏多学科交叉融合解决重大问题的协同机制,这种运行中的制度性障碍限制创新整体效能的发挥。

第二,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不对称性。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指信息在相互对应的经济个体之间呈不均匀、不对称的分布状态,即把部分人对关于某些事情的信息比另外一些人掌握得多一些。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主观原因是不同的经济个体获取信息能力的不对称性。客观方面,经济个体获取信息的多少与多种社会因素有关,其中社会劳动分工和专业化是最为重要的社会因素,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行业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之间的信息差别越来越大,社会成员之间的信息分布将越来越不对称。因此,信息不对称是客观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既是市场机制的缺陷,也是市场机制的本质特征,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机制的形成主要通过竞争和利益机制来解决信息的非对称性,即设计激励与约束相容的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社会活动过程,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机制是建立在完善高效的信息基础上的。有关研究把技术发展生命周期和创新价值链结合起来分析了信息与政府政策的作用,其中关键的问题是解决信息的扩散问题(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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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基于创新价值链和技术生命周期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政策需求

资料来源: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及推广目录研究报告,2012

科技活动由于其具有信息不对称性、信息不完全性、产权易逝性等特性,决定了在转化过程中信息的不确定性和非对称性,如技术的成熟性、先进性、市场适应性和用户使用等方面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都将会严重影响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科技成果是否为市场需求,新产品是否为用户所需,这些信息很难做到精确;科技成果是否成熟,从立项、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商品开发到产业化发展,是一个持续连续的过程,标准难以统一。公共信息平台的缺失导致供需方信息的不对称,使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活动的契约具有不完全性、交易费用高昂等特点,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机制就无法建立,凡此种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涉及到各个方面,导致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官产学研”一体化链条的无法建立的恶性循环,这已成为制约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个关键难点。因此,只有各方协同,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换机制,才能共同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第三,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不确定性。技术不确定性是指由于研发过程十分依赖于研发人员的专有知识所导致的研发人员的投入与研发成果之间存在的不确定性。这种技术的不确定性可能是技术路线的选择问题,也可能是研发人员过于自负能力不足、创新链条能力不匹配、竞争性新技术的出现、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多种原因。技术的不确定性是创新的本质特征。从本质上说,科技成果是一种特殊商品,科技成果转化是一种以不完全契约为基础的技术交易,科技成果商品与其它一般商品相比有以下差异:①科技成果是一种无形产品,购买者由于有限理性及信息的非对称性的存在,很难对它的价值做出准确评价;②科技成果转化所带来的绩效存在着高度的不确定性;③科技成果交易是一种专用知识的交易,参加交易的人数有限;④在科技成果交易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强的机会主义倾向,即存在着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科技成果商品的上述特殊性决定了它是那种存在高额交易费用的商品,因此市场交易方式并不是技术创新的最佳途径。

因此,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指出: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机制是消除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不确定性的有效机制,其主要动机可归纳为:节省交易成本、独占知识技术和能力、异质性等三个方面:①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机制能够节省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换的成本;②科技成果转化会在产业内及产业间溢出,有的产业技术的溢出效应很高,此时,企业为了使研究开发的/外部性内部化,便组建合作研究开发联盟;③当前的科技成果转化常常依赖于多个科学技术领域的合作才能完成,然而很少有企业具有足够广阔的知识,因此参与合作企业之间核心能力的广度和多样性,在各企业核心能力基础上合作产生新的核心能力是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机制的一个主要动机。

(二)科技社团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

科技社团作为一种科学共同体组织形态,科技社团与国家和产业创新体系中的其它组织,如政府、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组织的差异主要体现在: 促进科学技术知识生产、扩散传播和应用的公益价值使命; 特有的、开放的、广泛联系的、基于专业知识的社会网络组织体系,具有社会资本优势; 专业科技人才组成的知识共同体所具有的知识优势。科技社团所具有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其在国家及产业创新体系中所具有的促进知识的生产、扩散传播和应用的功能。具体表现在:促进知识学习共享、集成与构建,提高创新协同性,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和科技人才培养、举荐与表彰等四大功能。

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过程是建立在市场化的机制基础之上的、沿着创新价值链进行知识转移、耦合与知识价值增值的过程,有其特定的规律和模式。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贯穿创新价值链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中试和产业化等各个阶段, 每个阶段的科技成果都有自己不同的技术、风险及成本收益特征,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种因素也有所差异。科技成果的特殊属性决定了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机制的关键在于克服创新价值链的割裂、技术的不确定性与信息的不对称性,建立起信息有效沟通、彼此信任、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共担风险的合作机制。

创新链是由创新活动构成的链条,它的本质是知识的创造、转移和扩散的过程,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技术创新为基础,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多主体基于共同利益围绕一个新产品由创意产生、研究开发、规模化生产到商业化全过程形成的有序链接。创新价值链既是一个知识流动的全过程,也是价值的实现过程,强调创新是一个连续的过程, 它将相关的创新主体连接起来并将各相关要素组织起来, 从而实现将知识转化为有价值的商品。创新链的“断裂带(点)”主要产生在:由技术成果到将成果转化为商品的阶段及由市场的初步接受到广泛接受的阶段。断裂产生的原因来自观念、行为主体的转换、资源(资金)、市场竞争、政策等方面(吴贵生。2014,1)。因此,解决创新价值链割裂的根本出路是提高创新的协调性。产学研协同创新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理论假设:

首先,根据系统论原理,所谓协同,是指系统中各子系统的相互协调和合作或同步的联合作用及集体行为, 创造出1+1>2 的效应。

其次,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环节主要在科学发现或创新的知识孵化为新技术的环节。

再次,创新价值链不同环节的研发与创新主体是异质的、且获得收益能力也是不同的。

科技社团作为科学共同体,联系着各个专业学术领域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其所特有的科学技术专业知识结构及其相互交错的联系,开放的社会网络体系,突破了政府、行业和企业等其它组织类型刚性边界的约束。因此,科技社团可以充分利用其公益价值使命、组织网络体系和专业技术优势,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来整合创新资源,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以解决创新价值链割裂的问题。通过建立完善学习与知识共享机制、科技评估机制、科技决策咨询、专业化技术服务、产学研战略联盟等途径,从而形成社会化、集成式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的服务模式(图2),从而解决信息不对称和技术不确定性的问题,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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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科技社团社会化、集成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

(三)科技社团在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

(1)构建学习与知识共享机制。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机制无法有效运行现象,科技社团可以建立公益性、专业化、网络化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服务平台,加强科技供求信息的整合渠道、模式和科技信息的加工与分析,使企业方便、及时地通过信息网络获取有效的信息服务,消除信息的不对称性。供需双方可以免费方便地寻求各自需要的信息,许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生产企业是科技社团的会员,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可以把各方面的资源整合在一起,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同时,利用科技社团本身学术交流的平台,通过专题研讨、专项技术推介会议等形式有意识加强先进科技成果应用的宣传与引导,总结成功企业技术应用的示范经验与教训,以帮助企业克服技术的不确定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

(2)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估机制建立。创新价值链不同阶段的科技成果的价值及其不确定性是不同的。因此,要想形成科技成果的市场化转化,必须在科技成果产权制度确立的基础上完成科技成果的价值评估机制。科技社团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化的技术优势,组织开展对创新价值链不同阶段科技成果的第三方评估与分析,降低技术的不确定性。科技成果的评估机制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价值评估: 通过评估某个消费环境下的某项科技成果的价值实现能力,预测其价值投入的回报率,这是确定科技成果转化的宏观环境的分析;其二,是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的技术价值评估,包括转化应用的先进性、可行性的、转化应用的技术条件及可能存在的技术难点等,以尽量降低技术的不确定性。

(3)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的决策咨询机制。为了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国家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计划,并制定有关共性技术指导目录发布等,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科技社团应建立与国家科技政策计划接轨的机制,组织专家开展行业技术分析,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计划的实施提供战略决策咨询,以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的工艺价值使命和专业技术优势。

(4)建立专业化技术服务体系。

科技社团广泛地联系着广大的科技工作者,能够及时地掌握行业中科技成果的最新信息,可以通过建立专家工作站、技术可行性研究、技术开发推广服务、专项技术培训及针对新技术转化应用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专家团队开展现场技术咨询等活动,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

(5)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科技社团可以打破企业或各学科间的自我封闭,本着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原则,整合各方面的资源,构建产业技术战略联盟,改变以往单打独斗的局面,在不同利益群体间起到桥梁和润滑剂的作用,可将不同部门、行业和区域的科技力量加以集成,促进各创新体的良性互动。

(四)中国金属学会促进冶金与新材料行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实践

(1)建设、完善基于网络的“冶金与新材料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的新途径

中国金属学会以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为突破口,以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与推广应用为着力点,利用科技社团所具有的专业技术知识信息、专家队伍和网络化组织体系的优势,从克服技术不确定性和信息非对称性入手,结合当代互联网技术在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方面所具有地联系广泛、迅捷和低成本的优势,针对产业创新的发展规律和需求,建立基于互联网运行的行业创新资源整合的机制和相应的运作平台,形成促进我国钢铁行业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要载体和联系的渠道,可以切实落实科技社团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局,提高服务创新的能力的目的。

该平台是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实物资源、信息资源、智力资源、网络资源),为全社会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社会民生提供共享服务的网络化、社会化的组织体系。依托平台资源,打造出“一站式”科技服务模式,主要面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通过有效整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骨干企业以及用户等优势单位资源,面向企业技术创新共性需求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体系。“一站式”科技服务模式主要包括研发动态与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科技成果评价、科技需求发布、在线交流与咨询、创新资源共享等功能模块。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截图如图3所示。

学会相关负责人进一步完善研发项目动态、成果项目转化与推广、科技需求、在线交流与咨询、科技成果评价、创新资源共享等模块的功能,补充各个模块的信息库。加强宣传推广工作,印制了2000余分宣传材料定向发放,并通过各种学术会议进行广泛宣传,收到普遍好评。为了进一步建立开放共享的工作机制,使之成为开放共享、在线互动的服务平台,学会专门发文给会员单位,探索建立制度化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

目前产学研平台中的项目研发板块,已有近30项包括产业化示范工程、863课题、973课题和中国科协等课题的申请背景、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项目考核指标等信息,让大家了解到钢铁行业各领域目前研究的热点和难点所在,并能准确把握行业目前所处的创新水平,进一步激发冶金科技工作者的自身创新能力。同时,整合了近150项冶金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与推广应用的信息,为技术提供方和需求方搭建一个直接交流和联系的渠道。并以此为基础,努力探索促进冶金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与推广应用的模式与渠道,丰富了学会服务创新的手段,提高学会服务创新的能力。

(2)通过专题性生产技术会、专项技术推介会和相关科技成果展览和参与国家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政策的制定,使工业关键共性技术的推广应用纳入国家政策体系等方式,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

例如,我国高炉长寿与炼铁高风温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有一定差距, 2012年中国钢铁企业曾经有十几座高炉破损引起事故和停产,且多发生在开炉不足4年内,为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13年中国高炉烧穿事故有所减少,但也有约6次之多。因此,为促进我国高炉长寿技术和高风温热风炉设计、生产最佳技术实践的发展和推广应用,中国金属学会2012年11月21日~23日在北京召开“高炉长寿技术和高风温热风炉技术研讨会”,通过研讨形成共识:高炉长寿是个系统工程,要从设计、耐火材料的选择和砌筑、高炉操作和维护、冷却器的选型、监测和维护等方面,全面开展工作,最终可实现长寿。此次会议,受到钢铁企业的高度赞扬,对于推动我国高炉长寿技术和高风温技术的应用取得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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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冶金与新材料行业开放式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截图

比如,为促进炼钢生产工艺优化和炼钢节能减排,实现高效、低成本、低排放清洁炼钢生产,中国金属学会于2012年11月5日在北京成功组织召开了“全国高效少渣炼钢新工艺研讨会”,推动钢铁企业转炉炼钢采用首钢迁钢和首秦开发的双渣-留渣的少渣炼钢新工艺。目前,首钢迁钢公司和首秦公司采用SGRS工艺产钢比率分别达到了60.03 %和81.1 %。与常规转炉炼钢工艺相比,吨钢石灰消耗分别降低了47.3 %和41.8 %(迁钢降低至22.0 kg/t,首秦降低至35.2 kg/t),轻烧白云石消耗分别降低了55.2 %和56.6 %(迁钢降低至8.0 kg/t,首秦降低至8.6 kg/t),转炉炼钢渣量减少30 %以上,钢铁料消耗分别降低了6.07 kg/t和6.31 kg/t,吨钢降成本分别为31.77元和本31.8元左右,获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截止到2014年上半年,除首钢迁安和首秦使用该项技术外,还有宝钢、武钢、莱钢等20多家钢企采用了高效少渣炼钢新工艺,并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我国主要排放行业减排的支撑技术研究”中,负责“钢铁行业减排的支撑技术研究”,结合为国家科技部“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的颁布,推荐了20项科技成果,最终有焦炉烟道废气余热煤调湿分级技术、热轧加热炉系统化节能技术等8项入选首批国家低碳科技发展清单。

(3)完善第三方科技评价制度,并与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结合

科技评价是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和保障。2012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同时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评价中的作用。因此,要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真实、有效,必须保证科技评价机构的高度独立性和公信力。

中国金属学会作为冶金行业的科技组织,不断完善第三方科技评价制度,建立适合现代社会提倡的“第三方”科技评价模式,将原来的“基于科技管理的科技评价”转变成为“面向公共决策的科技评价”,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专家打分、匿名投票制度和评价结果网上公示制度,规范科技评价实施制度,大大提高了科技评价质量,保科技评价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提升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性。

四、 结论

科技社团作为科学共同体,联系着各个专业学术领域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其所特有的科学技术专业知识结构及其相互交错的联系,开放的社会网络体系,突破了政府、行业和企业等其它组织类型刚性边界的约束。因此,科技社团可以充分利用其公益价值使命、组织网络体系和专业技术优势,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来整合创新资源,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以解决创新价值链割裂的问题。通过建立完善学习与知识共享机制、科技评估机制、科技决策咨询、专业化技术服务、产学研战略联盟等途径,从而形成社会化、集成式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的服务模式,从而解决信息不对称和技术不确定性的问题,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

中国金属学会以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为突破口,以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与推广应用为着力点,利用科技社团所具有的专业技术知识信息、专家队伍和网络化组织体系的优势,从克服技术不确定性和信息非对称性入手,结合当代互联网技术在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方面所具有地联系广泛、迅捷和低成本的优势,针对产业创新的发展规律和需求,建立基于互联网运行的行业创新资源整合的机制和相应的运作平台,完善了行业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工作机制和联系的渠道,通过创新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提高服务创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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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社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与途径研究


高怀

(中国金属学会,北京,100711)

摘要: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实质上就是知识流动与增值过程,就是原理知识、工艺知识、管理知识、实践知识、市场知识等多元化知识的耦合过程。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过程是建立在市场化的机制基础之上的、沿着创新价值链进行知识转移、耦合与知识价值增值的过程,有其特定的规律和模式。结合科技社团的宗旨使命及其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机制与功能,针对我国建立在市场化的机制基础之上的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过程的关键制约因素是创新价值链的割裂、信息的不对称性和技术的不确定性问题,分析了科技社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途径与探索性实践。

关键词:科技社团;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引言

科技社团在国家创新体系的演进和运转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独特作用。但虽然中国科技社团在数量和规模上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在功能和发挥作用方面仍有待改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强调要发挥科技社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纽带作用。以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为抓手,提升学会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和水平,利用学会服务站、技术研发基地等柔性创新载体,组织动员学会智力资源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建立学会联系企业的长效机制,开展科技信息服务,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供给端与需求端的精准对接。

因此,如何深入分析科技社团的宗旨使命及其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机制与功能,从而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及其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科技社团在国家创新体系的作用机制,探索科技社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与途径,是科技社团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一、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及其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科技成果及其转化

我国目前的统计工作将科技活动分为三大类:一是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二是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活动,三是科技服务活动。

关于科技成果的概念,从目前我国科技管理工作实践看,对科技成果这一概念的认识已经趋于一致,其内涵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科技成果是科学技术活动的产物;第二,科技成果应具有一定的价值,即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第三,科技成果必须是经过认定的。因此,我们认为满足以上 3 个基本条件,可以称作为科技成果。关于科技成果分类,目前多是从研究开发的角度对科技成果进行分类,其中按照科学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的分类方式已经普遍接受并成为科技成果统计的标准口径(贺德方,2011)。

科技成果转化的概念也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进行理解。从广义的角度看,科技成果转化包含从知识的生产到最终生产力的形成这一创新链条中各个环节的转化,如基础研究所产生的新知识、新理论的传播、共享与普及可以视作为转化,应用研究及实验发展环节所产生的新技术、新装置的应用、形成新产品并产生经济社会效益可以视作为转化,软科学的研究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用也可以视作为转化; 而从狭义的角度看,科技成果转化主要侧重于创新链的末端,即应用技术成果向能实现经济效益的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SCO) 对成果转化和应用主要侧重于创新链的末端,即应用技术成果向能实现经济效益的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即科技成果转化是: “ 为了将R&D( 研究与开发) 活动的成果( 论文、原理样机、样品等) 产品化和商品化而进行的科技活动”。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则强调“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总体来看,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具有有两层含义:一方面强调从知识的生产到最终生产力的形成这一创新链条中,各个环节的转化,如基础研究所产生的新知识新理论的传播、共享与普及,均可以视作为转化应用研究及实验发展环节所产生的新技术新装置的应用,形成新产品并产生经济社会效益可以视作为转化,软科学的研究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用也可以视作为转化;另一方面主要侧重于创新链的末端即应用技术成果向能实现经济效益的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从知识流动的角度,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实质上就是知识流动与增值过程,就是原理知识、工艺知识、管理知识、实践知识、市场知识等多元化知识的耦合过程。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由科技供给系统、科技转化系统、科技需求系统和科技环境系统等构成的组合集合体,与之相适应的还包括诸如市场机制、收益分配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等等配套设施,从而将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从科研单位转移到生产部门,使新产品增加,性能提高,工艺改进,效益提高,进而通过市场实现科技成果作为特殊商品的价值。在实施这些价值转变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不确定的问题和障碍。

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过程实质上是技术的创新与扩散过程, 是研究与规模化生产的接替过程, 是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过程, 是一种带有科技性质的经济行为, 有其特定的性质和模式。

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具有准公共品的性质,是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举措。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既要求科研机构和企业通过深化改革建立起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的微观机制,又需要政府通过转变职能建立起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的宏观机制。因此,2013年全国人大组织了对已经实施1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修订,强调科技成果转化应当尊重市场规律,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导向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政府应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财政、税收、产业、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增强和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环境。

(二)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通过多种途径转化科技成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总体上与国外尚有不小的差距。虽然国家从政策上加大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顶层设计,但在传统体制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科技成果的评价机制、投入机制、激励机制和中介服务机制等等尚不健全,限制了科技创新方面的发挥,阻碍了科技成果转化,造成科技成果转化率、转化效益和对社会及经济发展贡献度偏低。

(1)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严重不对称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社会活动过程,具有及其复杂的特性,决定了在转化过程中信息的不确定性和非对称性,如技术的成熟性、先进性、市场适应性和用户使用等方面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都将会严重影响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科技成果是否为市场需求,新产品是否为用户所需,这些信息很难做到精确;科技成果是否成熟,从立项、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商品开发到产业化发展,是一个持续连续的过程,标准难以统一。信息平台的缺失导致供需方信息的不对称,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机制就无法建立,当然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组织发展也就缓慢,转化的链条就缺失,凡此种种的信息不确定不对称现象,设计到各个方面,只有各方协同,共同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2)科技成果有效供应不强,中间环节薄弱

在我国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面向经济建设市场的研发能力不强,切合市场需求的成果不多,大部分科研机构游离于市场和企业之外,致使相当多的科研选题与生产实际和市场需求联系不够紧密,仍习惯于发表论文出专著、实验室成功、原理样机或样品及研究报告等,这些不能实际应用的单元技术或实验室技术,被鉴定为“首创”、“领先”、“一流”等等之后便束之高阁,这种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的不是成果的成果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加之受急功近利、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社会浮躁的影响,导致可供转化的科技成果不强。此外,我国长期以来重研发,轻开发,多数科研机构没有中试基地,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中间环节投入一直偏低,布局不尽合理,难以发挥在科技成果与现实生产之间衔接的作用。

(3)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科技成果吸收能力不足

当前企业对科技成果的有效需求疲软,科技成果吸收能力薄弱,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没有真正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依据市场需求的科研投入不够,许多跨国公司的科技开发费用已经占销售额的5~10 %,很多高新技术企业更是高达25 %以上,但我国除少数企业外,大多数企业用于科技开发的费用不到销售额的1 %,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科技机构,规模企业开展科技活动的不足20 %,开展研发活动的则更低,许多项目仍然主要来源于国家或相关部门的科技计划,而不是企业的自身需求,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更是不敏感,广大中小企业更是如此,不愿为成果的转化承担过程风险,仍然按照惯性思维,走拿来主义路线。以钢铁工业为例,尽管我国钢铁工业产量占全球的比重超过50 %,钢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得到确立,钢铁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建立了开放式的创新模式,形成了以集成创新为特色的自主创新能力,但这种集成创新在大多数企业体现为在新产品开发中以模仿创新为主,基础研究相对滞后,国内钢铁企业相对缺乏应有的原创成果做支撑,而且大多数钢铁企业在技术创新体制、机制的建设中,缺乏沿产业创新价值链进行深入布局的的战略考虑,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以支撑构筑企业差异化竞争优势,导致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产品国际竞争力有待提高(高怀,2014)。

(4)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科技成果的转化是科技活动,更是经济活动,涉及到研究开发、生产、供应、销售等方面的综合,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尤其是产学研的结合、其他企业等资源的协作配套等,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的协同合作体系没有有效地建设起来并发挥作用,产学研合作不够深入、广泛。尽管我国技术市场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但技术市场还不适应成果转化的需要,尚不能像商品市场那样有比较完善的服务体系,如供需发布、定价、评估等等。事实证明,社会服务体系越发达越完善,越有利于成果转化。但我国的科技技术服务中介还不够完善,有些中介服务组织的运行和管理不够规范,为企业技术创新、技术信息和技术贸易的服务体系较为混乱。虽近几年来各类科技转化机构如生产力中心、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产业基地等如雨后春笋,但良莠不齐,有的甚至以追求利益为目的,失去了科技服务的根本,未能真正适应技术转移需要,形成有效的创新产业化链条和服务体系。

(5)科技社团在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挖掘

科技社团作为一种科学共同体组织形态,机关其本身具有促进科学技术知识生产、扩散传播和应用的公益价值使命,有着特有的、开放的、广泛联系的、基于专业知识的社会网络组织体系的社会资本优势及专业科技人才组成的知识共同体所具有的知识优势,但由于科技社团对自身功能地位认识不清,服务创新意识不强,自身能力建设薄弱,忽视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缺乏有效整合科技资源的途径和渠道等因素,造成科技社团在国家创新体系中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与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

二、科技社团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与途径

(一)科技社团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切入点

从前面的分析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建立在市场化的机制基础之上的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过程的关键制约因素是创新价值链的割裂、信息的不对称性和技术的不确定性。

第一,创新价值链的割裂。在现代技术进步诸因素中,知识的生产、扩散传播和应用的机制是核心因素。现代知识扩展不同于近代以前那种依靠简单的经验积累所获得的知识扩展,它是一种科学知识和技术知识的有机结合。这种以科学发现为源头的技术创新意味着技术创新上升为科技创新,体现科学发现(知识)与技术创新的结合,科学发现——技术创新——生产就成为相互融合的过程(洪银兴,2014)。而且,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高度多样化、分散化及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导致技术创新的复杂程度不断上升,创新已不再是简单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应用这种单一模式,而是由非线性的、多样化参与、多学科领域交叉融合,并以价值的创造和实现为目的的系统过程,知识的生产、转移和再生产不再是简单地由大学或科研机构到企业,再到市场的线性过程,而是多学科、分散式和交互式的活动过程,而是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过程。

在我国技术创新体系中,虽然确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但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正如《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年6号)指出的那样: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原创性科技成果较少,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一些科技资源配置过度行政化,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等问题突出,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效率不高;科技评价导向不够合理,科研诚信和创新文化建设薄弱,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影响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正如OECD中国创新政策的评估报告(OECD Reviews of  Innovation Policy :CHINA,Synthesis Report,2007)对中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分析评估指出的那样:中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存在着相对薄弱的基础研究部门与广泛的技术开发活动之间缺乏有效的联系,而且缺乏系统的联系,形成一些孤岛,缺乏应有的协同性。创新链的“断裂带(点)”主要产生在:由技术成果到将成果转化为商品的阶段及由市场的初步接受到广泛接受的阶段。断裂产生的原因来自观念、行为主体的转换、资源(资金)、市场竞争、政策等方面。(吴贵生,2014,1)。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多种,但关键在于科技体制改革以来,由于科技政策存在着激励不相容的问题,研发与创新主体“行为错位”,导致创新价值链上缺乏合理的分工与有机的衔接与协调,基础研究--知识生产--产业重大关键技术创新的衔接不畅,也缺乏多学科交叉融合解决重大问题的协同机制,这种运行中的制度性障碍限制创新整体效能的发挥。

第二,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不对称性。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指信息在相互对应的经济个体之间呈不均匀、不对称的分布状态,即把部分人对关于某些事情的信息比另外一些人掌握得多一些。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主观原因是不同的经济个体获取信息能力的不对称性。客观方面,经济个体获取信息的多少与多种社会因素有关,其中社会劳动分工和专业化是最为重要的社会因素,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行业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之间的信息差别越来越大,社会成员之间的信息分布将越来越不对称。因此,信息不对称是客观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既是市场机制的缺陷,也是市场机制的本质特征,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机制的形成主要通过竞争和利益机制来解决信息的非对称性,即设计激励与约束相容的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社会活动过程,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机制是建立在完善高效的信息基础上的。有关研究把技术发展生命周期和创新价值链结合起来分析了信息与政府政策的作用,其中关键的问题是解决信息的扩散问题(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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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基于创新价值链和技术生命周期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政策需求

资料来源: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及推广目录研究报告,2012

科技活动由于其具有信息不对称性、信息不完全性、产权易逝性等特性,决定了在转化过程中信息的不确定性和非对称性,如技术的成熟性、先进性、市场适应性和用户使用等方面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都将会严重影响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科技成果是否为市场需求,新产品是否为用户所需,这些信息很难做到精确;科技成果是否成熟,从立项、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商品开发到产业化发展,是一个持续连续的过程,标准难以统一。公共信息平台的缺失导致供需方信息的不对称,使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活动的契约具有不完全性、交易费用高昂等特点,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机制就无法建立,凡此种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涉及到各个方面,导致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官产学研”一体化链条的无法建立的恶性循环,这已成为制约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个关键难点。因此,只有各方协同,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换机制,才能共同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第三,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不确定性。技术不确定性是指由于研发过程十分依赖于研发人员的专有知识所导致的研发人员的投入与研发成果之间存在的不确定性。这种技术的不确定性可能是技术路线的选择问题,也可能是研发人员过于自负能力不足、创新链条能力不匹配、竞争性新技术的出现、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多种原因。技术的不确定性是创新的本质特征。从本质上说,科技成果是一种特殊商品,科技成果转化是一种以不完全契约为基础的技术交易,科技成果商品与其它一般商品相比有以下差异:①科技成果是一种无形产品,购买者由于有限理性及信息的非对称性的存在,很难对它的价值做出准确评价;②科技成果转化所带来的绩效存在着高度的不确定性;③科技成果交易是一种专用知识的交易,参加交易的人数有限;④在科技成果交易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强的机会主义倾向,即存在着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科技成果商品的上述特殊性决定了它是那种存在高额交易费用的商品,因此市场交易方式并不是技术创新的最佳途径。

因此,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指出: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机制是消除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不确定性的有效机制,其主要动机可归纳为:节省交易成本、独占知识技术和能力、异质性等三个方面:①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机制能够节省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换的成本;②科技成果转化会在产业内及产业间溢出,有的产业技术的溢出效应很高,此时,企业为了使研究开发的/外部性内部化,便组建合作研究开发联盟;③当前的科技成果转化常常依赖于多个科学技术领域的合作才能完成,然而很少有企业具有足够广阔的知识,因此参与合作企业之间核心能力的广度和多样性,在各企业核心能力基础上合作产生新的核心能力是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机制的一个主要动机。

(二)科技社团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

科技社团作为一种科学共同体组织形态,科技社团与国家和产业创新体系中的其它组织,如政府、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组织的差异主要体现在: 促进科学技术知识生产、扩散传播和应用的公益价值使命; 特有的、开放的、广泛联系的、基于专业知识的社会网络组织体系,具有社会资本优势; 专业科技人才组成的知识共同体所具有的知识优势。科技社团所具有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其在国家及产业创新体系中所具有的促进知识的生产、扩散传播和应用的功能。具体表现在:促进知识学习共享、集成与构建,提高创新协同性,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和科技人才培养、举荐与表彰等四大功能。

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过程是建立在市场化的机制基础之上的、沿着创新价值链进行知识转移、耦合与知识价值增值的过程,有其特定的规律和模式。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贯穿创新价值链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中试和产业化等各个阶段, 每个阶段的科技成果都有自己不同的技术、风险及成本收益特征,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种因素也有所差异。科技成果的特殊属性决定了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机制的关键在于克服创新价值链的割裂、技术的不确定性与信息的不对称性,建立起信息有效沟通、彼此信任、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共担风险的合作机制。

创新链是由创新活动构成的链条,它的本质是知识的创造、转移和扩散的过程,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技术创新为基础,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多主体基于共同利益围绕一个新产品由创意产生、研究开发、规模化生产到商业化全过程形成的有序链接。创新价值链既是一个知识流动的全过程,也是价值的实现过程,强调创新是一个连续的过程, 它将相关的创新主体连接起来并将各相关要素组织起来, 从而实现将知识转化为有价值的商品。创新链的“断裂带(点)”主要产生在:由技术成果到将成果转化为商品的阶段及由市场的初步接受到广泛接受的阶段。断裂产生的原因来自观念、行为主体的转换、资源(资金)、市场竞争、政策等方面(吴贵生。2014,1)。因此,解决创新价值链割裂的根本出路是提高创新的协调性。产学研协同创新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理论假设:

首先,根据系统论原理,所谓协同,是指系统中各子系统的相互协调和合作或同步的联合作用及集体行为, 创造出1+1>2 的效应。

其次,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环节主要在科学发现或创新的知识孵化为新技术的环节。

再次,创新价值链不同环节的研发与创新主体是异质的、且获得收益能力也是不同的。

科技社团作为科学共同体,联系着各个专业学术领域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其所特有的科学技术专业知识结构及其相互交错的联系,开放的社会网络体系,突破了政府、行业和企业等其它组织类型刚性边界的约束。因此,科技社团可以充分利用其公益价值使命、组织网络体系和专业技术优势,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来整合创新资源,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以解决创新价值链割裂的问题。通过建立完善学习与知识共享机制、科技评估机制、科技决策咨询、专业化技术服务、产学研战略联盟等途径,从而形成社会化、集成式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的服务模式(图2),从而解决信息不对称和技术不确定性的问题,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 

 图片2.png

图2 科技社团社会化、集成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

(三)科技社团在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

(1)构建学习与知识共享机制。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机制无法有效运行现象,科技社团可以建立公益性、专业化、网络化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服务平台,加强科技供求信息的整合渠道、模式和科技信息的加工与分析,使企业方便、及时地通过信息网络获取有效的信息服务,消除信息的不对称性。供需双方可以免费方便地寻求各自需要的信息,许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生产企业是科技社团的会员,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可以把各方面的资源整合在一起,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同时,利用科技社团本身学术交流的平台,通过专题研讨、专项技术推介会议等形式有意识加强先进科技成果应用的宣传与引导,总结成功企业技术应用的示范经验与教训,以帮助企业克服技术的不确定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

(2)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估机制建立。创新价值链不同阶段的科技成果的价值及其不确定性是不同的。因此,要想形成科技成果的市场化转化,必须在科技成果产权制度确立的基础上完成科技成果的价值评估机制。科技社团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化的技术优势,组织开展对创新价值链不同阶段科技成果的第三方评估与分析,降低技术的不确定性。科技成果的评估机制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价值评估: 通过评估某个消费环境下的某项科技成果的价值实现能力,预测其价值投入的回报率,这是确定科技成果转化的宏观环境的分析;其二,是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的技术价值评估,包括转化应用的先进性、可行性的、转化应用的技术条件及可能存在的技术难点等,以尽量降低技术的不确定性。

(3)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的决策咨询机制。为了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国家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计划,并制定有关共性技术指导目录发布等,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科技社团应建立与国家科技政策计划接轨的机制,组织专家开展行业技术分析,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计划的实施提供战略决策咨询,以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的工艺价值使命和专业技术优势。

(4)建立专业化技术服务体系。

科技社团广泛地联系着广大的科技工作者,能够及时地掌握行业中科技成果的最新信息,可以通过建立专家工作站、技术可行性研究、技术开发推广服务、专项技术培训及针对新技术转化应用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专家团队开展现场技术咨询等活动,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

(5)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科技社团可以打破企业或各学科间的自我封闭,本着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原则,整合各方面的资源,构建产业技术战略联盟,改变以往单打独斗的局面,在不同利益群体间起到桥梁和润滑剂的作用,可将不同部门、行业和区域的科技力量加以集成,促进各创新体的良性互动。

(四)中国金属学会促进冶金与新材料行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实践

(1)建设、完善基于网络的“冶金与新材料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的新途径

中国金属学会以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为突破口,以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与推广应用为着力点,利用科技社团所具有的专业技术知识信息、专家队伍和网络化组织体系的优势,从克服技术不确定性和信息非对称性入手,结合当代互联网技术在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方面所具有地联系广泛、迅捷和低成本的优势,针对产业创新的发展规律和需求,建立基于互联网运行的行业创新资源整合的机制和相应的运作平台,形成促进我国钢铁行业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要载体和联系的渠道,可以切实落实科技社团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局,提高服务创新的能力的目的。

该平台是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实物资源、信息资源、智力资源、网络资源),为全社会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社会民生提供共享服务的网络化、社会化的组织体系。依托平台资源,打造出“一站式”科技服务模式,主要面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通过有效整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骨干企业以及用户等优势单位资源,面向企业技术创新共性需求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体系。“一站式”科技服务模式主要包括研发动态与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科技成果评价、科技需求发布、在线交流与咨询、创新资源共享等功能模块。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截图如图3所示。

学会相关负责人进一步完善研发项目动态、成果项目转化与推广、科技需求、在线交流与咨询、科技成果评价、创新资源共享等模块的功能,补充各个模块的信息库。加强宣传推广工作,印制了2000余分宣传材料定向发放,并通过各种学术会议进行广泛宣传,收到普遍好评。为了进一步建立开放共享的工作机制,使之成为开放共享、在线互动的服务平台,学会专门发文给会员单位,探索建立制度化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

目前产学研平台中的项目研发板块,已有近30项包括产业化示范工程、863课题、973课题和中国科协等课题的申请背景、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项目考核指标等信息,让大家了解到钢铁行业各领域目前研究的热点和难点所在,并能准确把握行业目前所处的创新水平,进一步激发冶金科技工作者的自身创新能力。同时,整合了近150项冶金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与推广应用的信息,为技术提供方和需求方搭建一个直接交流和联系的渠道。并以此为基础,努力探索促进冶金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与推广应用的模式与渠道,丰富了学会服务创新的手段,提高学会服务创新的能力。

(2)通过专题性生产技术会、专项技术推介会和相关科技成果展览和参与国家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政策的制定,使工业关键共性技术的推广应用纳入国家政策体系等方式,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

例如,我国高炉长寿与炼铁高风温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有一定差距, 2012年中国钢铁企业曾经有十几座高炉破损引起事故和停产,且多发生在开炉不足4年内,为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13年中国高炉烧穿事故有所减少,但也有约6次之多。因此,为促进我国高炉长寿技术和高风温热风炉设计、生产最佳技术实践的发展和推广应用,中国金属学会2012年11月21日~23日在北京召开“高炉长寿技术和高风温热风炉技术研讨会”,通过研讨形成共识:高炉长寿是个系统工程,要从设计、耐火材料的选择和砌筑、高炉操作和维护、冷却器的选型、监测和维护等方面,全面开展工作,最终可实现长寿。此次会议,受到钢铁企业的高度赞扬,对于推动我国高炉长寿技术和高风温技术的应用取得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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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冶金与新材料行业开放式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截图

比如,为促进炼钢生产工艺优化和炼钢节能减排,实现高效、低成本、低排放清洁炼钢生产,中国金属学会于2012年11月5日在北京成功组织召开了“全国高效少渣炼钢新工艺研讨会”,推动钢铁企业转炉炼钢采用首钢迁钢和首秦开发的双渣-留渣的少渣炼钢新工艺。目前,首钢迁钢公司和首秦公司采用SGRS工艺产钢比率分别达到了60.03 %和81.1 %。与常规转炉炼钢工艺相比,吨钢石灰消耗分别降低了47.3 %和41.8 %(迁钢降低至22.0 kg/t,首秦降低至35.2 kg/t),轻烧白云石消耗分别降低了55.2 %和56.6 %(迁钢降低至8.0 kg/t,首秦降低至8.6 kg/t),转炉炼钢渣量减少30 %以上,钢铁料消耗分别降低了6.07 kg/t和6.31 kg/t,吨钢降成本分别为31.77元和本31.8元左右,获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截止到2014年上半年,除首钢迁安和首秦使用该项技术外,还有宝钢、武钢、莱钢等20多家钢企采用了高效少渣炼钢新工艺,并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我国主要排放行业减排的支撑技术研究”中,负责“钢铁行业减排的支撑技术研究”,结合为国家科技部“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的颁布,推荐了20项科技成果,最终有焦炉烟道废气余热煤调湿分级技术、热轧加热炉系统化节能技术等8项入选首批国家低碳科技发展清单。

(3)完善第三方科技评价制度,并与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结合

科技评价是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和保障。2012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同时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评价中的作用。因此,要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真实、有效,必须保证科技评价机构的高度独立性和公信力。

中国金属学会作为冶金行业的科技组织,不断完善第三方科技评价制度,建立适合现代社会提倡的“第三方”科技评价模式,将原来的“基于科技管理的科技评价”转变成为“面向公共决策的科技评价”,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专家打分、匿名投票制度和评价结果网上公示制度,规范科技评价实施制度,大大提高了科技评价质量,保科技评价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提升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性。

四、 结论

科技社团作为科学共同体,联系着各个专业学术领域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其所特有的科学技术专业知识结构及其相互交错的联系,开放的社会网络体系,突破了政府、行业和企业等其它组织类型刚性边界的约束。因此,科技社团可以充分利用其公益价值使命、组织网络体系和专业技术优势,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来整合创新资源,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以解决创新价值链割裂的问题。通过建立完善学习与知识共享机制、科技评估机制、科技决策咨询、专业化技术服务、产学研战略联盟等途径,从而形成社会化、集成式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的服务模式,从而解决信息不对称和技术不确定性的问题,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

中国金属学会以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为突破口,以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与推广应用为着力点,利用科技社团所具有的专业技术知识信息、专家队伍和网络化组织体系的优势,从克服技术不确定性和信息非对称性入手,结合当代互联网技术在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方面所具有地联系广泛、迅捷和低成本的优势,针对产业创新的发展规律和需求,建立基于互联网运行的行业创新资源整合的机制和相应的运作平台,完善了行业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工作机制和联系的渠道,通过创新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提高服务创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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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科技社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与途径研究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8-05-04 12:58

高怀

(中国金属学会,北京,100711)

摘要: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实质上就是知识流动与增值过程,就是原理知识、工艺知识、管理知识、实践知识、市场知识等多元化知识的耦合过程。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过程是建立在市场化的机制基础之上的、沿着创新价值链进行知识转移、耦合与知识价值增值的过程,有其特定的规律和模式。结合科技社团的宗旨使命及其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机制与功能,针对我国建立在市场化的机制基础之上的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过程的关键制约因素是创新价值链的割裂、信息的不对称性和技术的不确定性问题,分析了科技社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途径与探索性实践。

关键词:科技社团;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引言

科技社团在国家创新体系的演进和运转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独特作用。但虽然中国科技社团在数量和规模上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在功能和发挥作用方面仍有待改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强调要发挥科技社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纽带作用。以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为抓手,提升学会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和水平,利用学会服务站、技术研发基地等柔性创新载体,组织动员学会智力资源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建立学会联系企业的长效机制,开展科技信息服务,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供给端与需求端的精准对接。

因此,如何深入分析科技社团的宗旨使命及其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机制与功能,从而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及其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科技社团在国家创新体系的作用机制,探索科技社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与途径,是科技社团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一、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及其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科技成果及其转化

我国目前的统计工作将科技活动分为三大类:一是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二是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活动,三是科技服务活动。

关于科技成果的概念,从目前我国科技管理工作实践看,对科技成果这一概念的认识已经趋于一致,其内涵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科技成果是科学技术活动的产物;第二,科技成果应具有一定的价值,即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第三,科技成果必须是经过认定的。因此,我们认为满足以上 3 个基本条件,可以称作为科技成果。关于科技成果分类,目前多是从研究开发的角度对科技成果进行分类,其中按照科学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的分类方式已经普遍接受并成为科技成果统计的标准口径(贺德方,2011)。

科技成果转化的概念也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进行理解。从广义的角度看,科技成果转化包含从知识的生产到最终生产力的形成这一创新链条中各个环节的转化,如基础研究所产生的新知识、新理论的传播、共享与普及可以视作为转化,应用研究及实验发展环节所产生的新技术、新装置的应用、形成新产品并产生经济社会效益可以视作为转化,软科学的研究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用也可以视作为转化; 而从狭义的角度看,科技成果转化主要侧重于创新链的末端,即应用技术成果向能实现经济效益的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SCO) 对成果转化和应用主要侧重于创新链的末端,即应用技术成果向能实现经济效益的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即科技成果转化是: “ 为了将R&D( 研究与开发) 活动的成果( 论文、原理样机、样品等) 产品化和商品化而进行的科技活动”。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则强调“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总体来看,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具有有两层含义:一方面强调从知识的生产到最终生产力的形成这一创新链条中,各个环节的转化,如基础研究所产生的新知识新理论的传播、共享与普及,均可以视作为转化应用研究及实验发展环节所产生的新技术新装置的应用,形成新产品并产生经济社会效益可以视作为转化,软科学的研究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用也可以视作为转化;另一方面主要侧重于创新链的末端即应用技术成果向能实现经济效益的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从知识流动的角度,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实质上就是知识流动与增值过程,就是原理知识、工艺知识、管理知识、实践知识、市场知识等多元化知识的耦合过程。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由科技供给系统、科技转化系统、科技需求系统和科技环境系统等构成的组合集合体,与之相适应的还包括诸如市场机制、收益分配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等等配套设施,从而将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从科研单位转移到生产部门,使新产品增加,性能提高,工艺改进,效益提高,进而通过市场实现科技成果作为特殊商品的价值。在实施这些价值转变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不确定的问题和障碍。

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过程实质上是技术的创新与扩散过程, 是研究与规模化生产的接替过程, 是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过程, 是一种带有科技性质的经济行为, 有其特定的性质和模式。

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具有准公共品的性质,是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举措。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既要求科研机构和企业通过深化改革建立起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的微观机制,又需要政府通过转变职能建立起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的宏观机制。因此,2013年全国人大组织了对已经实施1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修订,强调科技成果转化应当尊重市场规律,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导向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政府应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财政、税收、产业、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增强和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环境。

(二)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通过多种途径转化科技成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总体上与国外尚有不小的差距。虽然国家从政策上加大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顶层设计,但在传统体制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科技成果的评价机制、投入机制、激励机制和中介服务机制等等尚不健全,限制了科技创新方面的发挥,阻碍了科技成果转化,造成科技成果转化率、转化效益和对社会及经济发展贡献度偏低。

(1)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严重不对称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社会活动过程,具有及其复杂的特性,决定了在转化过程中信息的不确定性和非对称性,如技术的成熟性、先进性、市场适应性和用户使用等方面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都将会严重影响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科技成果是否为市场需求,新产品是否为用户所需,这些信息很难做到精确;科技成果是否成熟,从立项、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商品开发到产业化发展,是一个持续连续的过程,标准难以统一。信息平台的缺失导致供需方信息的不对称,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机制就无法建立,当然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组织发展也就缓慢,转化的链条就缺失,凡此种种的信息不确定不对称现象,设计到各个方面,只有各方协同,共同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2)科技成果有效供应不强,中间环节薄弱

在我国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面向经济建设市场的研发能力不强,切合市场需求的成果不多,大部分科研机构游离于市场和企业之外,致使相当多的科研选题与生产实际和市场需求联系不够紧密,仍习惯于发表论文出专著、实验室成功、原理样机或样品及研究报告等,这些不能实际应用的单元技术或实验室技术,被鉴定为“首创”、“领先”、“一流”等等之后便束之高阁,这种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的不是成果的成果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加之受急功近利、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社会浮躁的影响,导致可供转化的科技成果不强。此外,我国长期以来重研发,轻开发,多数科研机构没有中试基地,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中间环节投入一直偏低,布局不尽合理,难以发挥在科技成果与现实生产之间衔接的作用。

(3)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科技成果吸收能力不足

当前企业对科技成果的有效需求疲软,科技成果吸收能力薄弱,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没有真正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依据市场需求的科研投入不够,许多跨国公司的科技开发费用已经占销售额的5~10 %,很多高新技术企业更是高达25 %以上,但我国除少数企业外,大多数企业用于科技开发的费用不到销售额的1 %,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科技机构,规模企业开展科技活动的不足20 %,开展研发活动的则更低,许多项目仍然主要来源于国家或相关部门的科技计划,而不是企业的自身需求,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更是不敏感,广大中小企业更是如此,不愿为成果的转化承担过程风险,仍然按照惯性思维,走拿来主义路线。以钢铁工业为例,尽管我国钢铁工业产量占全球的比重超过50 %,钢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得到确立,钢铁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建立了开放式的创新模式,形成了以集成创新为特色的自主创新能力,但这种集成创新在大多数企业体现为在新产品开发中以模仿创新为主,基础研究相对滞后,国内钢铁企业相对缺乏应有的原创成果做支撑,而且大多数钢铁企业在技术创新体制、机制的建设中,缺乏沿产业创新价值链进行深入布局的的战略考虑,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以支撑构筑企业差异化竞争优势,导致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产品国际竞争力有待提高(高怀,2014)。

(4)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科技成果的转化是科技活动,更是经济活动,涉及到研究开发、生产、供应、销售等方面的综合,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尤其是产学研的结合、其他企业等资源的协作配套等,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的协同合作体系没有有效地建设起来并发挥作用,产学研合作不够深入、广泛。尽管我国技术市场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但技术市场还不适应成果转化的需要,尚不能像商品市场那样有比较完善的服务体系,如供需发布、定价、评估等等。事实证明,社会服务体系越发达越完善,越有利于成果转化。但我国的科技技术服务中介还不够完善,有些中介服务组织的运行和管理不够规范,为企业技术创新、技术信息和技术贸易的服务体系较为混乱。虽近几年来各类科技转化机构如生产力中心、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产业基地等如雨后春笋,但良莠不齐,有的甚至以追求利益为目的,失去了科技服务的根本,未能真正适应技术转移需要,形成有效的创新产业化链条和服务体系。

(5)科技社团在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挖掘

科技社团作为一种科学共同体组织形态,机关其本身具有促进科学技术知识生产、扩散传播和应用的公益价值使命,有着特有的、开放的、广泛联系的、基于专业知识的社会网络组织体系的社会资本优势及专业科技人才组成的知识共同体所具有的知识优势,但由于科技社团对自身功能地位认识不清,服务创新意识不强,自身能力建设薄弱,忽视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缺乏有效整合科技资源的途径和渠道等因素,造成科技社团在国家创新体系中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与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

二、科技社团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与途径

(一)科技社团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切入点

从前面的分析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建立在市场化的机制基础之上的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过程的关键制约因素是创新价值链的割裂、信息的不对称性和技术的不确定性。

第一,创新价值链的割裂。在现代技术进步诸因素中,知识的生产、扩散传播和应用的机制是核心因素。现代知识扩展不同于近代以前那种依靠简单的经验积累所获得的知识扩展,它是一种科学知识和技术知识的有机结合。这种以科学发现为源头的技术创新意味着技术创新上升为科技创新,体现科学发现(知识)与技术创新的结合,科学发现——技术创新——生产就成为相互融合的过程(洪银兴,2014)。而且,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高度多样化、分散化及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导致技术创新的复杂程度不断上升,创新已不再是简单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应用这种单一模式,而是由非线性的、多样化参与、多学科领域交叉融合,并以价值的创造和实现为目的的系统过程,知识的生产、转移和再生产不再是简单地由大学或科研机构到企业,再到市场的线性过程,而是多学科、分散式和交互式的活动过程,而是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过程。

在我国技术创新体系中,虽然确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但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正如《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年6号)指出的那样: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原创性科技成果较少,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一些科技资源配置过度行政化,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等问题突出,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效率不高;科技评价导向不够合理,科研诚信和创新文化建设薄弱,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影响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正如OECD中国创新政策的评估报告(OECD Reviews of  Innovation Policy :CHINA,Synthesis Report,2007)对中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分析评估指出的那样:中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存在着相对薄弱的基础研究部门与广泛的技术开发活动之间缺乏有效的联系,而且缺乏系统的联系,形成一些孤岛,缺乏应有的协同性。创新链的“断裂带(点)”主要产生在:由技术成果到将成果转化为商品的阶段及由市场的初步接受到广泛接受的阶段。断裂产生的原因来自观念、行为主体的转换、资源(资金)、市场竞争、政策等方面。(吴贵生,2014,1)。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多种,但关键在于科技体制改革以来,由于科技政策存在着激励不相容的问题,研发与创新主体“行为错位”,导致创新价值链上缺乏合理的分工与有机的衔接与协调,基础研究--知识生产--产业重大关键技术创新的衔接不畅,也缺乏多学科交叉融合解决重大问题的协同机制,这种运行中的制度性障碍限制创新整体效能的发挥。

第二,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不对称性。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指信息在相互对应的经济个体之间呈不均匀、不对称的分布状态,即把部分人对关于某些事情的信息比另外一些人掌握得多一些。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主观原因是不同的经济个体获取信息能力的不对称性。客观方面,经济个体获取信息的多少与多种社会因素有关,其中社会劳动分工和专业化是最为重要的社会因素,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行业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之间的信息差别越来越大,社会成员之间的信息分布将越来越不对称。因此,信息不对称是客观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既是市场机制的缺陷,也是市场机制的本质特征,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机制的形成主要通过竞争和利益机制来解决信息的非对称性,即设计激励与约束相容的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社会活动过程,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机制是建立在完善高效的信息基础上的。有关研究把技术发展生命周期和创新价值链结合起来分析了信息与政府政策的作用,其中关键的问题是解决信息的扩散问题(图9)。 

  图片1.png 

图1. 基于创新价值链和技术生命周期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政策需求

资料来源: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及推广目录研究报告,2012

科技活动由于其具有信息不对称性、信息不完全性、产权易逝性等特性,决定了在转化过程中信息的不确定性和非对称性,如技术的成熟性、先进性、市场适应性和用户使用等方面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都将会严重影响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科技成果是否为市场需求,新产品是否为用户所需,这些信息很难做到精确;科技成果是否成熟,从立项、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商品开发到产业化发展,是一个持续连续的过程,标准难以统一。公共信息平台的缺失导致供需方信息的不对称,使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活动的契约具有不完全性、交易费用高昂等特点,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机制就无法建立,凡此种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涉及到各个方面,导致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官产学研”一体化链条的无法建立的恶性循环,这已成为制约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个关键难点。因此,只有各方协同,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换机制,才能共同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第三,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不确定性。技术不确定性是指由于研发过程十分依赖于研发人员的专有知识所导致的研发人员的投入与研发成果之间存在的不确定性。这种技术的不确定性可能是技术路线的选择问题,也可能是研发人员过于自负能力不足、创新链条能力不匹配、竞争性新技术的出现、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多种原因。技术的不确定性是创新的本质特征。从本质上说,科技成果是一种特殊商品,科技成果转化是一种以不完全契约为基础的技术交易,科技成果商品与其它一般商品相比有以下差异:①科技成果是一种无形产品,购买者由于有限理性及信息的非对称性的存在,很难对它的价值做出准确评价;②科技成果转化所带来的绩效存在着高度的不确定性;③科技成果交易是一种专用知识的交易,参加交易的人数有限;④在科技成果交易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强的机会主义倾向,即存在着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科技成果商品的上述特殊性决定了它是那种存在高额交易费用的商品,因此市场交易方式并不是技术创新的最佳途径。

因此,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指出: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机制是消除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不确定性的有效机制,其主要动机可归纳为:节省交易成本、独占知识技术和能力、异质性等三个方面:①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机制能够节省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换的成本;②科技成果转化会在产业内及产业间溢出,有的产业技术的溢出效应很高,此时,企业为了使研究开发的/外部性内部化,便组建合作研究开发联盟;③当前的科技成果转化常常依赖于多个科学技术领域的合作才能完成,然而很少有企业具有足够广阔的知识,因此参与合作企业之间核心能力的广度和多样性,在各企业核心能力基础上合作产生新的核心能力是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机制的一个主要动机。

(二)科技社团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

科技社团作为一种科学共同体组织形态,科技社团与国家和产业创新体系中的其它组织,如政府、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组织的差异主要体现在: 促进科学技术知识生产、扩散传播和应用的公益价值使命; 特有的、开放的、广泛联系的、基于专业知识的社会网络组织体系,具有社会资本优势; 专业科技人才组成的知识共同体所具有的知识优势。科技社团所具有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其在国家及产业创新体系中所具有的促进知识的生产、扩散传播和应用的功能。具体表现在:促进知识学习共享、集成与构建,提高创新协同性,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和科技人才培养、举荐与表彰等四大功能。

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过程是建立在市场化的机制基础之上的、沿着创新价值链进行知识转移、耦合与知识价值增值的过程,有其特定的规律和模式。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贯穿创新价值链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中试和产业化等各个阶段, 每个阶段的科技成果都有自己不同的技术、风险及成本收益特征,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种因素也有所差异。科技成果的特殊属性决定了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机制的关键在于克服创新价值链的割裂、技术的不确定性与信息的不对称性,建立起信息有效沟通、彼此信任、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共担风险的合作机制。

创新链是由创新活动构成的链条,它的本质是知识的创造、转移和扩散的过程,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技术创新为基础,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多主体基于共同利益围绕一个新产品由创意产生、研究开发、规模化生产到商业化全过程形成的有序链接。创新价值链既是一个知识流动的全过程,也是价值的实现过程,强调创新是一个连续的过程, 它将相关的创新主体连接起来并将各相关要素组织起来, 从而实现将知识转化为有价值的商品。创新链的“断裂带(点)”主要产生在:由技术成果到将成果转化为商品的阶段及由市场的初步接受到广泛接受的阶段。断裂产生的原因来自观念、行为主体的转换、资源(资金)、市场竞争、政策等方面(吴贵生。2014,1)。因此,解决创新价值链割裂的根本出路是提高创新的协调性。产学研协同创新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理论假设:

首先,根据系统论原理,所谓协同,是指系统中各子系统的相互协调和合作或同步的联合作用及集体行为, 创造出1+1>2 的效应。

其次,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环节主要在科学发现或创新的知识孵化为新技术的环节。

再次,创新价值链不同环节的研发与创新主体是异质的、且获得收益能力也是不同的。

科技社团作为科学共同体,联系着各个专业学术领域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其所特有的科学技术专业知识结构及其相互交错的联系,开放的社会网络体系,突破了政府、行业和企业等其它组织类型刚性边界的约束。因此,科技社团可以充分利用其公益价值使命、组织网络体系和专业技术优势,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来整合创新资源,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以解决创新价值链割裂的问题。通过建立完善学习与知识共享机制、科技评估机制、科技决策咨询、专业化技术服务、产学研战略联盟等途径,从而形成社会化、集成式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的服务模式(图2),从而解决信息不对称和技术不确定性的问题,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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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科技社团社会化、集成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

(三)科技社团在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

(1)构建学习与知识共享机制。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机制无法有效运行现象,科技社团可以建立公益性、专业化、网络化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服务平台,加强科技供求信息的整合渠道、模式和科技信息的加工与分析,使企业方便、及时地通过信息网络获取有效的信息服务,消除信息的不对称性。供需双方可以免费方便地寻求各自需要的信息,许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生产企业是科技社团的会员,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可以把各方面的资源整合在一起,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同时,利用科技社团本身学术交流的平台,通过专题研讨、专项技术推介会议等形式有意识加强先进科技成果应用的宣传与引导,总结成功企业技术应用的示范经验与教训,以帮助企业克服技术的不确定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

(2)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估机制建立。创新价值链不同阶段的科技成果的价值及其不确定性是不同的。因此,要想形成科技成果的市场化转化,必须在科技成果产权制度确立的基础上完成科技成果的价值评估机制。科技社团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化的技术优势,组织开展对创新价值链不同阶段科技成果的第三方评估与分析,降低技术的不确定性。科技成果的评估机制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价值评估: 通过评估某个消费环境下的某项科技成果的价值实现能力,预测其价值投入的回报率,这是确定科技成果转化的宏观环境的分析;其二,是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的技术价值评估,包括转化应用的先进性、可行性的、转化应用的技术条件及可能存在的技术难点等,以尽量降低技术的不确定性。

(3)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的决策咨询机制。为了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国家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计划,并制定有关共性技术指导目录发布等,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科技社团应建立与国家科技政策计划接轨的机制,组织专家开展行业技术分析,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计划的实施提供战略决策咨询,以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的工艺价值使命和专业技术优势。

(4)建立专业化技术服务体系。

科技社团广泛地联系着广大的科技工作者,能够及时地掌握行业中科技成果的最新信息,可以通过建立专家工作站、技术可行性研究、技术开发推广服务、专项技术培训及针对新技术转化应用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专家团队开展现场技术咨询等活动,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

(5)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科技社团可以打破企业或各学科间的自我封闭,本着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原则,整合各方面的资源,构建产业技术战略联盟,改变以往单打独斗的局面,在不同利益群体间起到桥梁和润滑剂的作用,可将不同部门、行业和区域的科技力量加以集成,促进各创新体的良性互动。

(四)中国金属学会促进冶金与新材料行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实践

(1)建设、完善基于网络的“冶金与新材料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的新途径

中国金属学会以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为突破口,以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与推广应用为着力点,利用科技社团所具有的专业技术知识信息、专家队伍和网络化组织体系的优势,从克服技术不确定性和信息非对称性入手,结合当代互联网技术在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方面所具有地联系广泛、迅捷和低成本的优势,针对产业创新的发展规律和需求,建立基于互联网运行的行业创新资源整合的机制和相应的运作平台,形成促进我国钢铁行业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要载体和联系的渠道,可以切实落实科技社团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局,提高服务创新的能力的目的。

该平台是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实物资源、信息资源、智力资源、网络资源),为全社会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社会民生提供共享服务的网络化、社会化的组织体系。依托平台资源,打造出“一站式”科技服务模式,主要面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通过有效整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骨干企业以及用户等优势单位资源,面向企业技术创新共性需求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体系。“一站式”科技服务模式主要包括研发动态与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科技成果评价、科技需求发布、在线交流与咨询、创新资源共享等功能模块。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截图如图3所示。

学会相关负责人进一步完善研发项目动态、成果项目转化与推广、科技需求、在线交流与咨询、科技成果评价、创新资源共享等模块的功能,补充各个模块的信息库。加强宣传推广工作,印制了2000余分宣传材料定向发放,并通过各种学术会议进行广泛宣传,收到普遍好评。为了进一步建立开放共享的工作机制,使之成为开放共享、在线互动的服务平台,学会专门发文给会员单位,探索建立制度化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

目前产学研平台中的项目研发板块,已有近30项包括产业化示范工程、863课题、973课题和中国科协等课题的申请背景、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项目考核指标等信息,让大家了解到钢铁行业各领域目前研究的热点和难点所在,并能准确把握行业目前所处的创新水平,进一步激发冶金科技工作者的自身创新能力。同时,整合了近150项冶金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与推广应用的信息,为技术提供方和需求方搭建一个直接交流和联系的渠道。并以此为基础,努力探索促进冶金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与推广应用的模式与渠道,丰富了学会服务创新的手段,提高学会服务创新的能力。

(2)通过专题性生产技术会、专项技术推介会和相关科技成果展览和参与国家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政策的制定,使工业关键共性技术的推广应用纳入国家政策体系等方式,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

例如,我国高炉长寿与炼铁高风温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有一定差距, 2012年中国钢铁企业曾经有十几座高炉破损引起事故和停产,且多发生在开炉不足4年内,为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13年中国高炉烧穿事故有所减少,但也有约6次之多。因此,为促进我国高炉长寿技术和高风温热风炉设计、生产最佳技术实践的发展和推广应用,中国金属学会2012年11月21日~23日在北京召开“高炉长寿技术和高风温热风炉技术研讨会”,通过研讨形成共识:高炉长寿是个系统工程,要从设计、耐火材料的选择和砌筑、高炉操作和维护、冷却器的选型、监测和维护等方面,全面开展工作,最终可实现长寿。此次会议,受到钢铁企业的高度赞扬,对于推动我国高炉长寿技术和高风温技术的应用取得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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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冶金与新材料行业开放式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截图

比如,为促进炼钢生产工艺优化和炼钢节能减排,实现高效、低成本、低排放清洁炼钢生产,中国金属学会于2012年11月5日在北京成功组织召开了“全国高效少渣炼钢新工艺研讨会”,推动钢铁企业转炉炼钢采用首钢迁钢和首秦开发的双渣-留渣的少渣炼钢新工艺。目前,首钢迁钢公司和首秦公司采用SGRS工艺产钢比率分别达到了60.03 %和81.1 %。与常规转炉炼钢工艺相比,吨钢石灰消耗分别降低了47.3 %和41.8 %(迁钢降低至22.0 kg/t,首秦降低至35.2 kg/t),轻烧白云石消耗分别降低了55.2 %和56.6 %(迁钢降低至8.0 kg/t,首秦降低至8.6 kg/t),转炉炼钢渣量减少30 %以上,钢铁料消耗分别降低了6.07 kg/t和6.31 kg/t,吨钢降成本分别为31.77元和本31.8元左右,获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截止到2014年上半年,除首钢迁安和首秦使用该项技术外,还有宝钢、武钢、莱钢等20多家钢企采用了高效少渣炼钢新工艺,并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我国主要排放行业减排的支撑技术研究”中,负责“钢铁行业减排的支撑技术研究”,结合为国家科技部“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的颁布,推荐了20项科技成果,最终有焦炉烟道废气余热煤调湿分级技术、热轧加热炉系统化节能技术等8项入选首批国家低碳科技发展清单。

(3)完善第三方科技评价制度,并与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结合

科技评价是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和保障。2012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同时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评价中的作用。因此,要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真实、有效,必须保证科技评价机构的高度独立性和公信力。

中国金属学会作为冶金行业的科技组织,不断完善第三方科技评价制度,建立适合现代社会提倡的“第三方”科技评价模式,将原来的“基于科技管理的科技评价”转变成为“面向公共决策的科技评价”,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专家打分、匿名投票制度和评价结果网上公示制度,规范科技评价实施制度,大大提高了科技评价质量,保科技评价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提升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性。

四、 结论

科技社团作为科学共同体,联系着各个专业学术领域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其所特有的科学技术专业知识结构及其相互交错的联系,开放的社会网络体系,突破了政府、行业和企业等其它组织类型刚性边界的约束。因此,科技社团可以充分利用其公益价值使命、组织网络体系和专业技术优势,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来整合创新资源,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以解决创新价值链割裂的问题。通过建立完善学习与知识共享机制、科技评估机制、科技决策咨询、专业化技术服务、产学研战略联盟等途径,从而形成社会化、集成式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的服务模式,从而解决信息不对称和技术不确定性的问题,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

中国金属学会以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为突破口,以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与推广应用为着力点,利用科技社团所具有的专业技术知识信息、专家队伍和网络化组织体系的优势,从克服技术不确定性和信息非对称性入手,结合当代互联网技术在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方面所具有地联系广泛、迅捷和低成本的优势,针对产业创新的发展规律和需求,建立基于互联网运行的行业创新资源整合的机制和相应的运作平台,完善了行业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工作机制和联系的渠道,通过创新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提高服务创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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